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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无证反向超载造成重伤一轻伤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5-28 14: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重伤是指机体完整性遭到严重破坏或功能严重障碍。重伤判定标准如下: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九十五条 本法所称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
    (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 法律分析:重伤是指机体完整性遭到严重破坏或功能严重障碍。重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法律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全文
    5.
    1.2 重伤二级
    a)头皮缺损面积累计
    75.0cm以上。
    b)开放性颅骨骨折伴硬脑膜破裂。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出现脑受压症状和体征,须手术治疗。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持续4周以上。
    e)颅底骨折,伴面神经或者听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f)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g)脑挫(裂)伤,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h)颅内出血,伴脑受压症状和体征。
    i)外伤性脑梗死,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j)外伤性脑脓肿。
    k)外伤性脑动脉瘤,须手术治疗。
    l)外伤性迟发性癫痫。
    m)外伤性脑积水,须手术治疗。
    n)外伤性颈动脉海绵窦瘘。
    o)外伤性下丘脑综合征。
    p)外伤性尿崩症。
    q)单肢瘫(肌力3级以下)。
    r)脊髓损伤致重度肛门失禁或者重度排尿障碍。
  • 对交通伤残评定不服,如进入诉讼程序,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
    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存在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鉴定人已经收取的鉴定费用应当退还。拒不退还的,依照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对鉴定意见的瑕疵,可以通过补正、补充鉴定或者补充质证、重新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
    重新鉴定的,原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
    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存在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鉴定人已经收取的鉴定费用应当退还。拒不退还的,依照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对鉴定意见的瑕疵,可以通过补正、补充鉴定或者补充质证、重新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
    重新鉴定的,原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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