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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婚后写儿媳的名字,儿子离婚的房子属于谁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5-28 20: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婚前父母给儿子买房需要根据不同的出资情况进行分析;
    1、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房子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
    婚前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并登记在出资方子女的名下,该房屋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因此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2、婚前买房,男方父母给了首付后,男女双方共同还贷款
    实践中房子会被认定为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女方对房租进行了装修,女方只能获得两人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的一半。
    家与家律师事务所专注婚姻家事,如有其他疑问或相关法律需求可进一步沟通。
    法律依据: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
    (一)》第 29 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法律分析:婚前父母全款买的房、写的是儿子名字,那属于父母对儿子的赠与,是标准的婚前财产,按照法律规定,婚前财产不纳入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没有这套房子的拥有权和处分权,离婚时自然无权要求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如果是婚前一方父母给子女购买的房子,则该房产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房产证登记夫妻双方名字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产证登记了一方名字,则视为对夫妻一方的赠与,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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