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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与邻居打架打成轻伤害,经过法律判我刑事拘留6个月,如今出来民事又找我,赔医药费,经协商赔给对方五万元,协调书上签了字也承认少对方五万,到现在没有钱还,也超过还款日期,这样下去法院会不会强制执行,会不会拘留,拘留多少天。本人与邻居打架打成轻伤害,如今出来民事又找我,也超过还款日期,会不会拘留,拘留多少天。

刑事辩护 2019-03-02 11: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不履行生效判决,法院如果强制执行的话,是由很多处罚项目的。但是如果你没有违法妨碍执行的行为,只是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话,法院一般是不会处罚你的,法院的处罚只是针对你的违法行为,没钱并不是违法行为。
    但是如果你有足够的财产而拒绝履行法院依法生效的判决的,则通常可能会因为涉嫌拒不履行判决罪被依法进行刑事拘留。
  • 要看具体案情, 法院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作出刑事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五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时,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依照《刑事诉讼法》第64条的规定,决定拘留的机关在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者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有碍侦查的情况包括:其他共同犯罪嫌疑人闻讯后有可能逃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可能互相串通,订立攻守同盟的;其他犯罪有待查证及还未采取相应措施的,等等。但在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所在的单位。
    对没有在24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无法通知的情 况包括:被拘留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被拘留人无家属或工作单位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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