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我的房子卖了,签了合同,没有过户可以不买,怎么付法律责任?

房屋买卖 2023-05-28 21: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子没过户,也不能违约,否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相对人所遭受的损失。有争议首先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或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买方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要求卖方进行赔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 进行房子交易但没过户的也不能随意违约,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相对人所遭受的损失。有争议首先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或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买方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要求卖方进行赔偿,承担责任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进行房子交易但没过户的也不能随意违约,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相对人所遭受的损失。有争议首先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或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买方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要求卖方进行赔偿,承担责任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太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