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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女方退婚了,男方家亲戚给的红包大概6000元,要退回吗?

彩礼 2023-05-29 06: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女方要退婚都退彩礼钱等,由于即将成立婚姻关系而索取的财物在女方退婚时都应当依法退还,以及在恋爱期间的不属于表达爱意也没有特殊含义数字的钱财等赠与都可以要求女方退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如果对方不要求退还的话,那就不用退还。要求的话,可以全部退还,如果有些用于夫妻生活的话,那么返还剩下的。但是退不退还要看符不符合法律所规定的退还条件,不符合也是不用退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的补充规定》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离婚时,男方婚前给的礼金,原则上是不需要退还给对方的。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况有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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