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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7个月的医疗保险,为什么不能报销医药费?

社会保险 2023-05-29 07: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1、凭医保卡或身份证、户口薄等有效证件到医院办理医保联网手续,出院时直接办理结算手续;
    2、或者是带齐相关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审核完成后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不可以,医疗保险缴纳满1年,可以享受住院医疗费报销。医保报销中,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付费用,而B类报80%,自付20%的比例。自费药是不予报销的,床位费是有限额的。
    一般是报70%左右。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
  • 医保报销后的到账时间,是短达3个月长达半年。其中对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可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法律依据:医保报销后的到账时间,是短达3个月长达半年。其中对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可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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