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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一下律师你好,我离婚了,户口不动拆迁,我能分到房子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5-29 07: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双方均是被拆迁安置人口的,则该拆迁安置房屋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帮忙分割。法院会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予以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时,拆迁安置房的分割,若是双方均是被拆迁安置人口的,则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双方应当应当协商分割。若是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女方拆迁房,房屋是个人财产,那拆迁房也是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不用分割。但是如果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那就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先协商分割,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请求法院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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