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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轻伤,对方全责,住院五天,对方付医药费,无手术,受伤者77岁,无收入,请问怎样理赔。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5-29 09: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因车祸受伤的一方,可获得的赔偿项目包括:因车祸事故受伤而进行就医支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伙食费,医药费等。如致人伤残还会有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交通费用,后期的治疗费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车祸对方全责,可以按下列方式进行索赔:
    1、报案后,由保险公司对该交通事故造成原因、造成损失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则保险公司会在保额范围内支付保险赔偿金,若仍不足以覆盖损失则由对方赔偿;
    2、可以和对方协商赔偿金额、方式等,协商一致完成赔偿则流程结束,若不能一致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解决争议。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车祸造成轻伤的,保险应当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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