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丈夫是居民户口,妻子是城镇户口,可以买宅基地吗?

其他 2023-05-29 10: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然可以拥有的,只要户口没有迁移,不能剥夺其村民待遇权利。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我国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根据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享有是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的功能。因此,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具有限制性;
    3、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福利性和无期限性。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享有是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的功能。因此,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具有限制性;
    3、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福利性和无期限性。
  • 当然可以拥有的,只要户口没有迁移,不能剥夺其村民待遇权利。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我国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根据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享有是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的功能。因此,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具有限制性;
    3、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福利性和无期限性。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享有是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的功能。因此,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具有限制性;
    3、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福利性和无期限性。
  • 法律分析:夫妻双方的户口在同一地登记的前提下,不可以。夫妻的户口没有在同一地登记的前提下,可以。法律规定,农村实行一户一宅的政策,夫妻双方在一个户口本内登记的,只要一方已经申请了宅基地,另一方就不能再申请宅基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宝鸡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