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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子女户口已迁出,在异地买房,会不会影响原家庭申请低保的资格?

其他 2023-05-29 12: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不一定有影响的。申请低保的基本条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各地办理低保的条件有所不同,首先要符合最基本的条件,例如本地农业户口,农村居民收入或者生活低于当地生活水平的,三年内买房导致生活困难的、高消费娱乐活动的、有地不种、购买高档消费品例如汽车、弄虚作假等情形不予享受低保待遇。
    法律依据:不一定有影响的。申请低保的基本条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各地办理低保的条件有所不同,首先要符合最基本的条件,例如本地农业户口,农村居民收入或者生活低于当地生活水平的,三年内买房导致生活困难的、高消费娱乐活动的、有地不种、购买高档消费品例如汽车、弄虚作假等情形不予享受低保待遇。
  • 影响。子女有赡养能力的,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要把子女的赡养费纳进收入来核算。
    可以申请享受城市低保的条件:
    1、必须是持有本地非农业常住户口的居民。
    2、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人、抚养、抚养义务人的。
    3、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虽有但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抚养义务人,但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义务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的。
    按照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规定,子女有赡养能力的,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要把子女的赡养费纳进收入来核算。如果父母家庭人均收入达不到当地低保标准,整个家庭也要纳入到低保范围;如果子女收入比较高,父母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就不能纳入低保;如果子女不进行赡养的话,将追究子女的法律责任;如果子女没有赡养能力的,那么可以纳入到低保范围。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被3篇案例引用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 办低保子女户口迁出还会查。公民办理户口迁移以后,原户籍相关的低保一般无法继续享受。低保是根据户籍所在地的相关资料进行评估的,若公民将户口迁移离原户籍,那么原户籍的相关低保就会无法享受,必须重新申请、认定。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九条
    对经批准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由管理审批机关采取适当形式以户为单位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任何人对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都有权向管理审批机关提出意见;管理审批机关经核查,对情况属实的,应当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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