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在劳务公司签了合同,然后告诉我工资是每小时16元,结算工资是13元,合同上写着三元是奖励,请假不给,等于三个月的工资是每小时13元;那为什么告诉我工资是16元,只是说13元,伤害我三个月。我真的不能为这种欺诈而辩护,只是想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它

讨薪 2023-05-29 12: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一、向劳动向劳动部门投诉解决。
    二、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
    三、通过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手段维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第一项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法律分析:不管有没有签订合同,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付出了劳动,产生了价值,于情于理于法都应当给工资。建议尽量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不管有没有签订合同,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付出了劳动,产生了价值,于情于理于法都应当给工资。建议尽量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石家庄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