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想问一下,我的离婚协议上写着300元的抚养费,但是这几年我没有给,但是我每年给孩子买衣服、鞋子、日用品的生活费都在8000到10000元左右。我前夫还给我打了一万张借条,没有还我。我父母在我们婚姻期间给我钱的时候记录了我所有的钱。在我们的离婚协议上,我们的婚房是留给孩子的,也是男方卖的。我能为我女儿要回来吗?

子女抚养 2023-05-29 12: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要回。可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需要有证据证明独自抚养子女困难,经济状况与协议离婚时恶化,而被告有能力承担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1、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索要孩子的抚养费;若是协商不成的,则可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作出判决的,被告一方仍不支付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关于如何要回孩子的抚养费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
    离婚后,子女直接由一方抚养的,另一方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 对离婚后给付的抚养费,可以要求返还。而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支出的抚养费应否返还则没有定论。《民法典》规定了只有亲生或收养父母才有向子女给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因此,在与子女没有血缘关系的情形下,当事人有权要求返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男方支付的抚养费均是以其个人财产支付,可以要求全额返还。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怀化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