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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时所欠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婚姻债务 2023-05-29 15: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结婚欠下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共同偿还。双方在结婚时,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种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在离婚时,应当用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偿还不清的,由双方协议清偿,达不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结婚欠款不一定算共同债务,如果结婚欠款是夫妻两个人共同欠的,或者一方欠的但是是用于夫妻婚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属于共同债务。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结婚欠的钱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要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生活所负的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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