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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们可以用父母租的门面房来抵扣个人所得税

个人税收筹划 2023-05-29 20: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抵扣个人所得税的办法: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其他。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 个人所得税抵扣标准如下:
    1、子女教育一般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进行定额扣除,父母可选择由其中一人作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各按50%进行扣除;
    2、属于继续教育学历的,按每月400元进行定额扣除,职业资格教育的,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3600元进行定额的扣除;
    3、在实际发生房屋贷款利息的年度,按每月1000元标准进行定额扣除;
    4、住房可按城市的不同,分别可按照1500元、1100元、800元三个标准进行定额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抵扣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其他。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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