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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为公司的法人需要承担什么风险?

其他 2023-05-29 22: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法人需要承担如下的风险:
    1、因法定代表人导致公司产生侵权行为,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风险;
    2、因公司经营模式等方面,导致公司产生损失的风险;
    3、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法人需要承担的其他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法人需要承担以下风险:
    1、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
    2、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罚款、拘留;
    3、担任破产公司高管人员的资格禁止;
    4、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等其他法律风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 公司就是法律意义上的法人,是一个组织,有独立的财产权,要承担的风险为对公司所有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若是股东滥用法人的独立地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此时应当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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