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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结婚证,户口本本人可以复印件

其他 2023-05-29 23: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结婚登记时需要的复印件有:双方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双方户口本上户主页与本人页的复印件;双方各3张,一共6张复印件。男女双方决定结婚的,准备好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领取结婚证即可。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领结婚证需要复印材料有:
    1、男女双方的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如果是集体户口需要首页复印件并在户籍所在单位盖章;
    2、男女双方的身份证;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第七项、第八项规定,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第七项、第八项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 办结婚证不一定可以用户口本复印件。如果对于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而无法出示户口本原件的,只要在户口本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印章即可办理婚姻登记,但是如果不属于集体户口,只能凭借居民户口簿原件以及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去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二条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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