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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法院起诉欠钱人,法院让我交起诉费,说联系不上本人

债务追讨 2023-05-30 02: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起诉他人欠钱不还法院的具体程序:写好起诉书;当事人携带证据和起诉书等相关材料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则开庭审理;由当事人参与庭审并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当事人根据判决书来履行其义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起诉欠钱不还的具体程序:
    1、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债务人;
    2、法院受理该诉讼并进行立案;
    3、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并通知被告答辩;
    4、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5、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起诉欠钱的人的流程如下:
    1、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3、法院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4、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进行审理;
    5、宣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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