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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外地的,嫁到江苏,离婚要带双方户口本吗

协议离婚 2023-05-30 02: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来说,离婚应当提供双方的户口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时应当提交双方的户口簿、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签订好的离婚协议书等证明文件材料。法律依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离婚是需要双方的户口本的,咋双方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时应当提交双方的户口簿、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签订好的离婚协议书等证明文件材料。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离婚是需要双方的户口本的。双方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时,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双方的户口簿、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签订好的离婚协议书等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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