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最近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没有陪护,护理费能有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5-30 08: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护理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导致其日常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亲属或护工进行护理而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 交通事故护理费应当由有义务赔偿的一方来进行承担,而不是受损害需要护理的一方进行承担。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法律依据:交通事故护理费应当由有义务赔偿的一方来进行承担,而不是受损害需要护理的一方进行承担。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发生交通事故支付护理费的情形为受害人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受害人在伤情治愈后的康复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受害人因残疾而永久性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的长期持续护理而支出的护理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玉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