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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户口注销原户口,可以吗?

其他 2023-05-30 08: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双重户口的注销流程为:
    1、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注销;
    2、出具其当事人的2个户口簿,并说明相关情况出具证明材料;
    3、户口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审核之后予以注销其中的一个户口。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双重户口注销规定具体如下:
    1、两个户口注销时,对于户口多次迁移以及迁入手续不规范而出现的重复户口,按照两个户口登记先后顺序注销后登记的重复户口;
    2、对于重复户口原因无法查明,且又找不到原始资料的情况,按照当事人的意愿保留其中一个户口,在注销另一个户口时应该确保没有违法行为方可注销。
    重复户口若是需要注销时,要求公民带上需要注销一方的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等资料,到该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政部门申请注销,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户口注销即可,注销以后该户口所办理的所有资料被视为无效资料。
    双重户口不让注销原籍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反映,也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也可以发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公民遇到双户口办理注销时需要户主带着身份证、户口本、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到想注销掉的那个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有一个户口,应尽快注销一个户口。
    在注销户口前,一定要权衡利弊,保留常用且与重要证件或证明有密切关联的户口,注销休眠状态的户口。法律依据:公民遇到双户口办理注销时需要户主带着身份证、户口本、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到想注销掉的那个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有一个户口,应尽快注销一个户口。在注销户口前,一定要权衡利弊,保留常用且与重要证件或证明有密切关联的户口,注销休眠状态的户口。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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