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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身份证丢失在异地办理指纹匹配不上怎么办?

其他 2023-05-30 09: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身份证丢失可以在异地进行补办,其流程如下:本人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便民服务中心)申请换领、补领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需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
    异地换证目的是为方便长期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群众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对难以确认身份和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
    1、申领人本人携带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2、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3、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人在异地丢失身份证时,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补领。申请时应填写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并支付证件费用。其中,应提交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补领申请后,受理信息应及时传送至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应及时审核发放。
    3、受理地公安机关收到经审核签发的认证信息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证件的制作和核实,申请人应当凭收据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十条准则》第一条
    《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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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只能回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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