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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的房屋被纳入拆迁补偿范围,可以继承吗?

遗产继承 2023-05-30 10: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继承,关于宅基地的拆迁补偿,即房屋的拆迁补偿,应当归属房屋权利人。也就是房屋补偿归房产证上登记名字的人拥有。如果房屋权利人已死亡的,拆迁补偿款可按民事继承关系处理。
    而房屋继承的分配经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未进行新建、翻建、改扩建的,以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核定人员为房屋的权利人。分割时,应根据权利人对财产的贡献大小、财产来源、居住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
    而关于继承顺序,可依据法律依据:《民法典》中关于继承的相关规定进行继承分配。
  • 继承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按照遗嘱、法定继承(配偶、子女、父母优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顺序确认继承人范围。根据确认的拆迁补偿款项,按照同一顺序均等分割的方式予以分割,但继承人另有分割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继承房屋拆迁补偿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没有遗嘱的由其法定继承人予以继承,采取房屋产权调换的,被继承人作为被征收人取得产权调换房按照上述继承原则办理即可;有遗嘱的按其遗嘱办理;进行遗赠的按其遗赠要求办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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