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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做劳动能力鉴定,就要停止工伤待遇,按伤残处理,或者等伤残结果出来停止工伤待遇

工伤索赔 2023-05-30 12: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伤残鉴定没有什么窍门,职工发生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就应该马上申请鉴定,有些疾病会随着时间推移,导致鉴定者伤残级别降低,甚至有可能达不到伤残级别标准。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法律分析:工伤职工无故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可停止相关待遇。工伤职工在伤情相对稳定后,有配合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义务。因此,当工伤职工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时,用人单位以及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停止其一切工伤保险待遇,期间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个人承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 法律分析:工伤认定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伤残鉴定一般在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之后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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