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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法院判决的离婚证明书可以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明书吗?

起诉离婚 2023-05-30 12: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有判决书怎么领离婚证
    1、法院判决离婚后,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已生效的离婚判决具有从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当事人也可以凭借离婚判决书办理再婚登记、户口登记等事项,并且可以凭此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二、协议离婚流程是什么
    协议离婚流程如下:
    1、提交离婚登记申请。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
    (5)结婚证。
    2、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3、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4、审核通过,颁发离婚证。

  • 1、法院判决离婚,就可以不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了。
    因为离婚有两个途径,一是到民政局协议离婚,二是到法院诉讼离婚。
    法院的诉讼离婚,有两个结果,一是判决离婚,二是调解离婚。判决离婚的,法院发给判决书;调解离婚的,法院发给调解书。
    民政局发的离婚证,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和调解书,法律效力都是一样的,都能够证明双方已经解除婚姻关系,证明双方已经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条
    【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离婚证一般是需要到登记机关处进行领取的。
    在我国法律规定的制度中,只有两种离婚方式,一种是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民政局会给当事人发一本法律依据:《离婚证》,这是两个人解除婚姻关系的凭证。
    另外一种离婚的方式就是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无法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当事人收到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后,就不需要再到登记机关获取离婚证了。
    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即是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的凭证。与《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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