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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欠房租,写了欠条,还没还

房屋租赁 2023-05-30 14: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欠房租能够打借条。承租人拖欠房租的,出租人可以打借条,写明借条标题、拖欠房租的实际金额和实际理由、还款的方式和支付的时间,结尾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没有写欠条欠债不还的原告可以将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录音作为证据提交,录音时不需要第三方在场;如果有案外人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准备好上述证据,在诉讼时效内去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欠房租还赖着不走,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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