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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亲属关系不能结婚

结婚 2023-05-30 18: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能结婚的亲属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和直系血亲。具体是指父母和子女之间、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姥姥姥爷和外孙子外孙女之间不能结婚;以及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结婚,和自己的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不能结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间不能结婚。具体是父母和子女之间、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姥姥姥爷和外孙子外孙女之间不能结婚;以及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结婚,和自己的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不能结婚。
    当事人和上述血亲结婚的,婚姻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男女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近亲不能结婚。一方不是出于自愿,被胁迫结婚的;男或者女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这两种情况也是不可以结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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