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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委托书公证需要什么证件,需要什么手续

房屋产权 2023-05-30 18: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委托书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房产委托书公证资料:
    自然人委托需提供如下材料:
    1.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受托人的身份证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3.打印好的委托书;
    4.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5.公证员综合既有材料后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房产委托书需要公证。此外,委托书中还应当写明委托期限和权限。委托书公证,是指委托人根据国家公证机构委托人的申请和法律规定,决定以自己的名义将委托书交付他人进行一定法律活动的行为,是真实合法的。
    委托书的具体内容应当写明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联系方式等,还应当写明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如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关系等,委托的具体期限、委托的具体原因、委托权限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百二十九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 一般来说,委托人在办理房地产委托公证时,必须亲自携带房地产委托书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并向公证机关提供以下材料:
    1、房地产委托公证申请表;
    2、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人为法人的,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房产证原件;
    4、房屋买卖合同;
    5、授权委托书;
    6、受托人身份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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