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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2018年7月底产假,6月底休产假,截止到6月份我五险才连续购买11个月,到时候生育险能报销吗?听说要在产假之前购买满一年才能报销?请问是的吗我是2018年7月底产假,6月底休产假,到时候生育险能报销吗?听说要在产假之前购买满一年才能报销?

劳动纠纷 2019-05-26 14: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需要准备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计划生育证;
    (3)婴儿出生证;
    (4)独生子女证;
    (5)出院小结;
    (6)医疗费用发票。
    (7)剖腹产发票金额在5000元以上;顺产金额在三千元以上的需提供医院的医嘱单和药品清单。
    (8)填写《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到五楼工伤、生育支付科办理。 办理流程:
    (1)以上材料需要原件和复印件;
    (2)一般是把这些材料拿给单位财务去市劳动保障局办理;
    (3)每月18日以前受理材料提交; 办理总结:
    (1)生育保险能够报销的范围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院费用两部分。
    (2)也就是生宝宝的时候休假那几个月的工资都是生育保险里面支付,因此有的公司有没有发工资给产妇都无所谓啦,只要有做生育保险这些都是有生育保险支付。
  • 企业给员工缴纳的社保是由国家强制执行的,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如果企业没有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员工可以去劳动仲裁部门进行投诉。
    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没有缴纳、没有足额缴纳、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
    (一)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
    (二)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
    (三)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
    (四)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
    (五)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如因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致使不能及时转移档案而影响劳动者重新就业的工资损失等等。
  • 符合规定条件的职工,可以持规定的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有关山东生育险报销流程的内容   山东生育险报销流程是怎样?   
    一、符合《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条、第十五条规定条件的职工,持下列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一)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医疗费用原始凭据;   
    (二)正常生育的,提交《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者《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死亡医学证明;   
    (三)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交相关医学证明;   
    (四)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   委托代领的,应当提交申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一)对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二)对材料齐全,属于经办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予以受理,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一次性核发其生育保险待遇;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根据劳动合同法、社保条例的规定
    社保是必须要交的,不交就是违法的,但是,社保的五险里,是否都强制要交,就得看当地社保的规定,比如,部分地方规定,外地户口不能参加生育保险,农户可以只交工伤和医保,其他的可以不交
    所以,社保具体是交几险合法,得看当地社保的规定来明确的
    公积金不是法定强制要交的,交不交的主动权在单位那里,如果单位不交的话,可以考虑去公积金中心投诉(但不是劳动局,劳动局不管公积金的事),所以强制性没有社保那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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