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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我在网上申请了一个网贷,是十一月份用的,一千二百块钱,一个礼拜要还一千五,现在逛利息都还了一千八了,实在是利滚利还不了了,给他们协商最低还要在还一千,可是他们的客服电话根本打不通,公司员工就加我微信,威胁我,还拿人,还把我的省份正拼图骂人,还把我朋友的照片发过来威胁我,让在还一千,这样的话用了他们一千二,就要还给他们三千三了,要是不还钱还要像利息,还要把我和家人的照片发给别人,还带上辱骂的话语,请问这个我还怎样办,我是要把钱海还了,还是不还,都百分之一二百多的利息了,才三个多月实在是利滚利还不了了,要是不还钱还要像利息,请问这个我还怎样办,还是不还

债权债务 2019-05-13 07: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欠网贷不还的后果:

    一、罚利息以及违约金。
    如果贷款不还的话,那么最先遇到的就是高额利息以及相应的违约金,如果不想要让自己陷入到贷款泥潭当中,最好还是养成良好的还款习惯。

    二、信用会受损。
    在网贷平台当中,也会有着一套共享的“黑名单”体系,分分钟就能将你的信用查出来。

    三、情节严重者要坐牢。
    如果借款人拒绝执行或是有能力不还,坚决要当老赖的话,那么法院是可以追求借款人的刑事责任,过分严重的情节就会坐牢。
  • 答:
    1、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借条中约定的还款日期届满时起算;、
    2、如借条未注明还款日期,可从你要求对方还款之日起起算诉讼时效,但建议尽快选择起诉的方式索回借款,否则,证明你要求对方还款的证据很难搜集;
    3、借款利息不要超过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
    4、可以考虑把多个借条集中为一个借条,具体内容看双方约定
  • 如果债务人经过多次催款后,仍没有还清借款,就可能会被债权人起诉,那债务人就只能做好应诉的准备了,除非还清欠款。如果债务人确实不具备偿还借款的能力,在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后,会判处债务人分期还款的决定,直到将所欠借款还清为止。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一)《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这就意味着,有义务执行判决、裁定的当事人以及对判决、裁定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某些个人,如果有执行能力,但采取消极或者积极的方式,拒绝履行执行义务,司法机关可以依法追究其的刑事责任。
    对有金钱给付的判决,如果拒不执行,申请人执行人有权要求支付判决书确定的款项外,还可以要求支付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双倍计算,当然,执行费用也由被执行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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