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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不给出租人物业费怎么办?

物业管理合同 2023-05-31 09: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客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权催告承租人交纳。承租人拒绝缴纳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业主即出租人交纳并承担连带责任。业主缴纳物业费后,可以按照租房合同约定向租客追收物业费。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租客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权催告承租人交纳。承租人拒绝缴纳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业主即出租人交纳并承担连带责任。业主缴纳物业费后,可以按照租房合同约定向租客追收物业费。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处理如下:物业公司可以先行协商敦促交付,协商不成且已履行催告程序的物业公司可以作出起诉业主的决定,要求其支付物业费、承担拖欠物业费期间的滞纳金或违约金。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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