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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需要到该县城吗,我在市区可以吗

劳动仲裁 2023-05-31 10: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劳动仲裁具有公正性,不会偏向企业。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七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立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八条 制定仲裁规则及指导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行指导。

  • 劳动仲裁可以去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以及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 如果用人单位的注册地在外地,但劳动合同的履行地在本地的,则劳动者能在本地申请劳动仲裁;但如果劳动合同履行地不在本地的,则劳动者不能在本地申请仲裁,需要去外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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