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婚后财产财产被执行,会不会被执行?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5-31 10: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执行人的所有财产都会被执行,但需要保留其必要的生活所需,配偶名下的财产可能被执行,但需要析产,采纳谢谢
  • 能否执行被执行人配偶名下财产,根据以下情形认定:
    1、如果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房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那么法院是可以进行强制执行的;
    2、如果是个人财产的话就不能够执行了。
    一、能否执行被执行人配偶名下财产
    1、能否执行被执行人配偶名下财产,根据以下情形认定:
    (1)如果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房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那么法院是可以进行强制执行的;
    (2)如果是个人财产的话就不能够执行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二、离婚执行财产分配规定是什么
    离婚执行财产分配规定是执行机构在接受移送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逾期仍不履行的,依法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结案。离婚后在执行阶段,只能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执行被执行人新配偶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 第一,若是婚前一方所负的债务,在婚姻关系期间执行不能时,人民法院可以对婚前的财产执行;第二,如果债务是一方在婚姻关系期间所负担的,并且是为了家庭生活支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财产执行。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还会存在夫妻共同财产执行不能时,还会执行夫妻双方的婚前财产。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鹤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婚后财产财产被执行,会不会被执行?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