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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公司无故降低承包商的快递费用和各种无理罚款,我该如何提起诉讼?

行政处罚 2023-05-31 11: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快递纠纷向快递企业客服投诉。现在各企业对快递员的服务要求很高,邮政部门也会公布各企业受理投诉及处理情况。若是消费者对企业于处理投诉不满意,可以拨打“12305”邮政行业消费者申诉电话进行申诉。若是消费者对以上两个环节的受理情况仍然不满意,可以保留好相关的票据通过法律程序进行维权、打官司等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行业标准》A.
    3.2
    快件丢失赔偿应主要包括:
    a) 快件发生丢失时,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
    b) 购买保价(保险)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按照被保价(保险)金额进行赔偿;
    c) 对于没有购买保价(保险)的快件,按照邮政法、邮政法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办理。
  • 法律分析:可以向快递公司去投诉,如果是重大物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委托快递公司运送货物,双方在该快递公司提供的运单就运费的计算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等进行约定,双方之间形成了运输合同关系。
    自接受货物之日起,物流公司就应当承担保证货物安全、完好的义务,除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性质或合理损耗外,快递公司应当对在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二十五条 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姓名、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
    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三十三条 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先协商,不成再诉讼。
    1、与该快递公司老板协商退款,双方做出各自的让步减少诉讼带来的时间还金钱成本上的消耗;
    2、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表明该快递公司老板违约给你带了的损失,请求法院判决该快递公司老板退还费用,并且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自己所受到的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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