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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父母买的房子可以分开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5-31 13: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父母所买的房产离婚时分割方式如下:
    1、父母买的房子,若赠与给夫妻双方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平均分割。
    2、父母明确表示仅赠与给自己子女的,则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则离婚时该房产不参与共同财产分配。
    3、父母买的房子,其所有权登记在父母名下,子女只有使用权的,则双方离婚时不具有分割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房子是婚后父母买的,离婚分割如下:
    1、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明确表示为自己子女所有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在离婚时要求分割该套房产;
    2、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无特殊规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
    3、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分割财产,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婚后女方自己出钱买的车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1、如果是用婚后收入买的车子,即使登记在一方的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用婚前的积蓄购买的车辆,且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
    3、如果是用婚前积蓄购买的车辆,登记在配偶的名下,则属于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法律分析:如果在离婚时想要分割以父母名义买的房产,需要在以父母名义买房前进行协商并签订协议,最好还要进行公证。在这个前提下,还需要具备下面几种情况才可以认定夫妻双方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在离婚时可以请求分割:
    1.以一方父母名义买房在离婚前已经过户到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名下,房子已经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可以请求分割
    2.以父母名义买的房子符合上市交易条件且与父母签有书面的委托购买合同
    3.虽然没有书面的委托购买合同,但是父母承认委托购买的事实的。在上述3种情况下,会根据房产证、委托购买合同、房屋所有权公证等证据材料,以及证人证言,进行综合判断,以确定以父母名义买的房子是否可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进行财产分割。如果之前没有公证,也没有十分确凿的证据证明房产的所有权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这个时候,是不会支持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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