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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户口一个是包头市大茂,一个是集宁,可以在包头市领结婚证吗?

其他 2023-05-31 16: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样式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
    异地居民可以办理结婚证,但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在异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不可以,结婚证的申领应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去办理。县里的户口就只能到县里去办理。申领结婚证要带好相关的材料证明,包括有效的身份证件以及户口本。以及其他的相关证明。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一方是集体户口一般采取下列方式领结婚证:
    1、由当事人携带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以及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等材料,申请结婚登记;
    2、对于符合登记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准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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