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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想离婚,我和妈妈父亲的贷款需要我或妈妈还吗?

婚姻债务 2023-05-31 16: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父母的贷款子女一般不用还,但是有特殊情况,就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因为父母欠银行贷款不能归还,是属于个人借贷行为,所以如果子女不是该笔贷款的保证人,对子女是没有影响的;
    2、但如果欠债人死亡的,而欠债人子女要继承遗产,欠债人子女在继承遗产时,必须先偿清债务,才能继承遗产。
    儿子需要给父亲还债的情况有哪些
    1、接受了父亲的赠与,造成父亲的债务不能偿还;
    2、从父亲那里继承了遗产的,但偿还债务仅以其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3、父亲借的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特别是用于子的生活,而子又是与父亲一起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 父母离婚欠下的债务儿女不应该还。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一方个人财产由其自行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应当先确定贷款人是谁,一般是由贷款人还款;离婚协议约定是另一方还款的话,贷款人还款之后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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