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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侄子和孩子一岁的户口在朝阳区,想搬到海淀区我家的户口,可以吗?怎么办?谢谢你

其他 2023-05-31 20: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向户籍部门申请办理
  • 可以先把户主的户口迁到本地房子上落户,孩子在法定年龄之内可以随父母将户口迁自本地。父母的房子没有户口,子女需要在房主同意下,由房主申请把孩子户口直接转移到新房子上面落户,才可以迁入。如果父母不想迁户口,孩子必须是满18周岁,将房子赠与孩子(孩子未满18周岁不可以单独迁出),也可以直接落户。法律依据:《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七十三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
    (一)父母与子女之间相互投靠的;
    (二)投靠配偶;
    (三)省辖市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四条公民申请投靠迁移,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被投靠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 
    (三)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
    (四)省辖市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材料。
  • 户口怎么才能迁出来:首先,要清楚自己房子所归属的管辖派出所,只有有房子才可以落户,当然如果你没有房子,却有工作,那么你户口所在为集体或单位,包括如果你有学区房,那么落户后孩子才能在学区房的附近上学是一个道理,所以落户之前要先弄清楚自己的户口要迁往何处。 弄清楚迁往地点后,建议先去户口迁往的派出所问清楚,迁户口所需要的材料。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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