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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离家。同居期间,男方要求女方借很多网贷和信用卡,然后用于他的还款和日常生活。女方几乎没用,每月还给男方2000左右。现在分开了。他能背诵同居期间产生的女性债务吗?

网络借贷纠纷 2023-06-01 01: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同居期间的债务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等方式处理,如果是双方共同产生的债务则属于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如果是个人债务则由债务人自行偿还,对于共同债务,当事人可以协商清偿,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同居期间的债务,若确实有证据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双方共同生活开销的,即使债权人只是要求一方还款,另一方也需要承担共同偿还的连带责任。但如果只是一方为满足个人日常消费所借的债务,则由债务人独自清偿。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同居期间一方因双方共同生活所借的债务的,属于双方共同债务,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如果是一方因个人消费所借的债务,由该方独自承担,另一方没有偿还义务。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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