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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妻子是非农业户口,我是农村户口,我妻子能转农村户口吗?

其他 2023-06-01 02: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非农业户口转农户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是由原籍转出(如果是夫妻投靠,不满足这一条件)
    2、在村里有宅基地
    3、退休或已经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4、长期在村里居住。只要符合 这些条件,带上村里开的接收证、结婚证、退休证和房产证就可以办理户口转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非农户口能转回农业户口,但要满足以下条件:
    1、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且原籍是农村的,因故转出的人员,可以转回农业户口;
    2、读大学的大学生将户口迁回原籍;
    3、已办理农转非的被征地农民,且在农村拥有土地。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一、非农村户口转农村户口的条件是什么
    1、非农户口落户农村的条件具体如下:
    (1)之前从农村迁出来的,要迁回去;
    (2)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农村户口的,另一方可迁至农村
    (3)大学生返乡创业的,可以迁回原籍;
    (4)退伍军人;
    (5)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农村还有宅基地和承包土地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户口挂靠条件有哪些
    1、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归国留学生、引进的人才、城镇用工人员,本单位集体户尚未建立,不具备家庭户立户条件,亲友同意将其户口迁入家中挂靠的;
    2、常住户口居民因工作辞退、离职或调动等原因,人事劳动关系委托人才服务中心等机构管理的,允许将其户口由原单位集体户内或派出所代管户内迁入人才服务中心等单位挂靠;
    3、户口在企业集体户内,因企业破产、倒闭、改制等原因,企业已无专人管理集体户,亲友同意将其户口迁入家庭户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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