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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单位(劳务派遣公司)的社保缴纳由我们个人承担,但我们可以通知公司停止购买。我通知公司停止购买后,我继续为我购买社保,因为公司员工工作失误。公司查账后发现问题,现在要求我全额退还保险费。合理合法吗?

社会保险 2023-06-01 03: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缴纳的社保费用一般是不能退的,但属于以下情形的除外: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擅自更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导致少收或者多收;单位重复缴费且已结束劳动关系;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 公司缴纳的社保费用一般是不能退的,但属于以下情形的除外: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擅自更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导致少收或者多收;单位重复缴费且已结束劳动关系;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 以前买的社保如果是因单位的原因退了,且退还给单位的,现在可以追回。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责令单位在限期内缴纳或者补足其应缴纳的税款;并依法对其加处滞纳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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