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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一个17岁的女孩发生了关系,她是自愿的,并且告诉我还是18岁以上,这种情况下,算是违法犯罪吗?

其他 2023-06-01 08: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双方自愿发生性行为的,对方不构成强奸罪,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 法律分析:14周岁以下的不管女方是否愿意都是犯法。与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自愿同居不属于犯法。但是如果双方发生性关系,根据法律规定与未成年14岁以下女性发生性关系的,一律被视为犯法行为。如果女方已满14周岁,不适用此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你这种情况不构成强奸罪的。
    首先,你们双方是在自愿的情况下发生的性关系,其次,女方已满16周岁。实际15周岁。【分析如下:】
    首先:根据强奸罪的定义: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本案中,男方与女方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发生性行为,因此不符合强奸罪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
    其次:根据最高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的批复》:“行为人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法律依据:《刑法》第236条第2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此规定是强奸罪定罪中,不考虑女方是否自愿的规定,而本案中,女方已满16周岁,不属于幼女。
    因此不适用此处的规定。
    最后:参考关于少男幼女性行为的规定。在我国取消奸淫幼女罪之前,理论和实践一般都认为少男和幼女在恋爱过程中自愿发生性行为的,一般不宜认定为犯罪。
    在取消奸淫幼女罪之后,大多学者还是秉持这样的观点。本案中,男方和女方不属于少男幼女,属于成年男性与少女在恋爱过程中自愿发生性关系,我觉得可以参考少男幼女的处理方法,不宜认定为犯罪。
    虽然不宜认定为犯罪,但是家长和相关人员应当对当事人加以引导教育,要明白做任何事情之前都应当想想后果,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希望你以后做事情要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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