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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领了结婚证,我妈的户口能不能直接迁回?

其他 2023-06-01 12: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通常,离婚孩子户口随母可以迁回父亲户口名下,但部分特大城市以当地户口审批规范为准。
    离婚后,孩子的户口一般是跟着抚养权走,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户口与子女入学相关,也可以双方协商一致子女户口跟谁。
    各地方关于户口迁移的具体手续办理会有不同的规定,如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和证明等,我国部分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大型城市户口迁入管理较严格,通常离婚后子女户口迁移,需要法院抚养权判决书,仅凭离婚协议无法办理,建议到所在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具体户口迁移所需材料。
    户口迁移流程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即你想要迁移孩子户口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法律依据:《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 可以迁回父母处。但是当事人要迁回原籍,必须要有当地村(居委会)同意当事人迁回的证明,然后去派出所办理。如果在当地有房产,也可以直接迁回。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结婚后还可以把户口迁回父母家。迁户口只要户主同意即可,也就是你父母家户口簿上的户主陪你到所在地派出所签字同意即可迁回。
    带上房产证、迁移通知、原身份证、最好在辖区居委会那里也开张居住证明,要是把你户口跟你父母户口一起的话就带上他们的户口本。
    一、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二、需要分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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