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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规定范围的个体户经营能否受到处罚

行政处罚 2023-06-01 14: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个体户超出经营范围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1、个体户超出经营范围处罚标准如下:
    (1)超出经营范围属于变更经营事项,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
    (2)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2、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个体工商户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或者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4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第十三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下属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记。
    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对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的申请材料原件。
    二、个体工商户注册条件是什么
    个体工商户注册条件如下:
    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2、个体工商户可以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经营工业、手工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
  • 对于个体工商户受到的行政处罚,法院能强制执行,但要满足下列条件:个体工商户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也不在法定期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而行政机关无执行权的;并且依法在有效期间内申请法院执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四条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法律分析:根据2006年1月1日实施的新《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改变了以往处罚超出经营范围的原则,不对一般的超范围经营进行处罚。删除原规定“公司必须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经营”。
    只是规定如果超出登记的经营范围,必须相应变更登记,否则经责令后仍不改正的,给予罚款1~10万。
    需要注意的是,不处罚的范围只限定一般超经行为,如超经范围属于需经批准的项目(如烟草专卖许可等),则另当别论。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条 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或者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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