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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员不赔偿,我拒绝签订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然后我可以带着通知去劳动局仲裁吗?

劳动仲裁 2023-06-01 15: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裁员不给赔偿的解决办法:
    1、协商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就裁员赔偿进行协商解决;
    2、仲裁解决。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3、诉讼解决。用人单位不履行仲裁结果或劳动者不服仲裁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纠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法律分析:公司裁员不给赔偿的解决办法:
    1、协商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就裁员赔偿进行协商解决;
    2、仲裁解决。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3、诉讼解决。用人单位不履行仲裁结果或劳动者不服仲裁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纠纷。公司裁员而不愿意赔偿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公司裁员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公司裁员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待通知金。因裁减人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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