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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游律师,近期我们公司老板以公司经营效益不好,无法支撑,口头通知我们公司要解散,并且没有任何经常赔偿,也没有给我们出具任何书面的辞退通知书,只说可以让我们上班到12月底,12月社保将断缴,且明说12月份的工资可能要拖欠,由于我现在是8月的孕期,如果申请劳动仲裁,我可以主张申请那些赔偿?目前这种情况可以直接去申请仲裁吗?

无故辞退 2022-12-20 11:17 人浏览
共16位律师解答
  • 这种情况最好有证据,没有书面文件你们现在又在上班,没有事实依据很难证明老板违规
  • 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进行赔偿
  • 可以据此申请,予以主张赔偿,抗辩。
  • 孕妇孕期如果被辞退可要求双倍赔偿
  • 可以申请,不过证据可能不够充分
  • 你好,可以劳动仲裁去维权的。
  •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
  • 你好,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 你好,请问这边工作多久了呢
  • 您好,是可以仲裁来主张的
  • 劳动者入职半年怀孕被公司要求辞职的,可以拒绝;如果公司违法与劳动者解约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公司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支付给本人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你好,可以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公司效益不好的话,仲裁也未必拿到钱。
  • 你好,根据你描述是可以主张仲裁
  • 你好 可以委托我们帮你做劳动仲裁的
  • 您好,您咨询的是劳动合同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劳动仲裁从受理到终结最长时间为65天。如果仲裁庭没有遵守该时间程序,则申请仲裁人可以不必再等待仲裁决定的作出,直接去法院诉讼。 如需更多详细法律服务,您可留下联系电话,稍后我们会有专业律师与您联系,进一步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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