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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再婚10年,男方一直住在女方家里,男方从不做家务,离婚的女方能得到补偿吗?

离婚赔偿 2023-06-01 16: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如下情况可以要求家务补偿:
    (1)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
    (2)请求权利人在离婚时主动提出申请的;
    (3)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如下情况可以要求家务补偿:
    (1)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
    (2)请求权利人在离婚时主动提出申请的;
    (3)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法律分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妻,离婚时,对家庭事务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在离婚时有权获得另一方经济补偿。此外,离婚时若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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