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合同法规定合同的违约金是什么?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6-02 04: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合同违约金的性质是什么
    1、合同违约金的性质具体如下:
    (1)违约金具有惩罚性。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就违约一方应承担的违约金金额进行约定,实际损失不的超过实际损失数额的百分之三十;
    (2)违约金具有赔偿性。一方不具有强加给对方损失之外的负担的正当性权源,通常以实际损失为赔偿范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
    1、继续履行。当事人一方违约的,对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判决或裁决,强迫违约人按照合同履行义务;
    2、停止违约行为。当事人一方违约的,对方可以要求其停止违约行为;
    3、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违约人应依法向对方作出经济赔偿;
    4、支付违约金。当事人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 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数额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 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主要有《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了违约金由合同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按照合同约定的计算,也可以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计算,但不能过分高于实际损失。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昌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