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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撞车造成右踝关节积液,可以鉴定伤残鉴定吗?可以鉴别那个等级谢谢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02 09: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发生交通事故怎样定伤残
    1、交通事故进行伤残认定方式如下:
    (1)接受检验、鉴定、评估;
    (2)公安交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给当事人;
    (3)当事人提异议;
    (4)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
    (5)制作评定书;
    (6)作出鉴定结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
    4.2米;
    (2)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
    2.5米;
    (3)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
    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
    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
    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
    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二、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步骤是什么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法律分析:车祸伤残鉴定标准一般是按照身体不同的部位,不同的受伤程度来进行鉴定。一般的,在遭遇到交通事故后,住院治疗完以后,就需要带好医院开具的病例和诊疗记录等相关材料,到有关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的评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可以做伤残等级鉴定,交通事故中,手和脚关节部骨折,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约为十级。
    一般治疗终结后,需骨头长好,具体可咨询相关医生。
    1、交通事故中,手和脚关节部骨折,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约为十级。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Ⅹ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b.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交通事故造成踝骨骨折,伤残十级的标准是“一肢丧失功能10%以上”。这个10%是怎么得出来的?下肢三个关节:髋关节、膝关节和踝关节,分别占下肢权重指数的
    0.
    6、
    0.28和
    0.12,踝关节的活动度一般在70度(以踝关节为轴心,脚底板可以上翘约20度,下翻约50度),鉴定时一般是以另一只未受伤的脚的踝关节活动度为参照标准,分别测出上翘(专业术语背屈)和下翻(专业术语跖屈)可活动度数,计算出背屈和跖屈的活动受限度的比例,再算出平均值,再乘上
    0.12的权重指数,得出的结果等于或大于10%,就构成十级伤残,达到20%就是九级伤残。 由于脚踝占整个下肢功能的比例较低,故一般的裸骨骨折治疗后,功能的丧失程度不能达到评残的标准.在有些地方,对骨折后进行了手术治疗并安装了内固定的,原则上可以评定为十级。法律分析一般治疗终结后,需骨头长好,具体可咨询相关医生。
    1、交通事故中,手和脚关节部骨折,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约为十级。
    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Ⅹ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b.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交通事故造成踝骨骨折,伤残十级的标准是“一肢丧失功能10%以上”。这个10%是怎么得出来的?下肢三个关节:髋关节、膝关节和踝关节,分别占下肢权重指数的
    0.
    6、
    0.28和
    0.12,踝关节的活动度一般在70度(以踝关节为轴心,脚底板可以上翘约20度,下翻约50度),鉴定时一般是以另一只未受伤的脚的踝关节活动度为参照标准,分别测出上翘(专业术语背屈)和下翻(专业术语跖屈)可活动度数,计算出背屈和跖屈的活动受限度的比例,再算出平均值,再乘上
    0.12的权重指数,得出的结果等于或大于10%,就构成十级伤残,达到20%就是九级伤残。 由于脚踝占整个下肢功能的比例较低,故一般的裸骨骨折治疗后,功能的丧失程度不能达到评残的标准.在有些地方,对骨折后进行了手术治疗并安装了内固定的,原则上可以评定为十级。
    一般治疗终结后,需骨头长好,具体可咨询相关医生。
    1、交通事故中,手和脚关节部骨折,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约为十级。
    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Ⅹ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b.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交通事故造成踝骨骨折,伤残十级的标准是“一肢丧失功能10%以上”。这个10%是怎么得出来的?下肢三个关节:髋关节、膝关节和踝关节,分别占下肢权重指数的
    0.
    6、
    0.28和
    0.12,踝关节的活动度一般在70度(以踝关节为轴心,脚底板可以上翘约20度,下翻约50度),鉴定时一般是以另一只未受伤的脚的踝关节活动度为参照标准,分别测出上翘(专业术语背屈)和下翻(专业术语跖屈)可活动度数,计算出背屈和跖屈的活动受限度的比例,再算出平均值,再乘上
    0.12的权重指数,得出的结果等于或大于10%,就构成十级伤残,达到20%就是九级伤残。 由于脚踝占整个下肢功能的比例较低,故一般的裸骨骨折治疗后,功能的丧失程度不能达到评残的标准.在有些地方,对骨折后进行了手术治疗并安装了内固定的,原则上可以评定为十级。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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