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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完了,别人欠我2000元不给我

债务追讨 2023-06-02 10: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付欠钱不还的人,最好的办法就是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对方欠钱不还时,在符合起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要求,准备起诉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对方偿还借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在起诉前,应准备搜集相应的证据并起草起诉状。
    证据材料应当包括:
    1、对方的身份证明文件,例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等可以证明对方身份的文件,如果没有,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补充证据材料,携人民法院出具的补充证据材料通知前往人口信息查询机关查询对方的身份信息作为证据提交。
    2、应当有对方借钱的借条、欠条、借款合同或者其他双方达成借款协议的证据,即使没有书面借条、欠条或借款合同,但如果双方通过微信、QQ等聊天工具就借款一事达成一致,一样构成借款合同,可以作为起诉证据。
    3、将资金交付给对方的转账凭证或其他证据。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他人欠当事人2000元,拖着不还的,当事人首先可以与其进行协商,尽量达成还款协议。其次,当事人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外,当事人还可以向被告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还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如果对方欠钱不还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对方执行债务。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让对方执行判决书。如果对方是有财产而拒不还钱的话,那么法院对通过强制执行的手段将对方进行拘留让对方执行判决书。但是如果对方是没有财产而无法执行的话,那么此时法院是不能对其拘留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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