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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法院强制执行的银行卡被冻结了。现在银行卡被解冻了。我可以用它来支付工资吗?

讨薪 2023-06-02 12: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资卡被冻结了可以履行执行通知履行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银行卡会解冻;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冻结期限届满,银行卡自然解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 会的自动解冻。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还可以延期三个月。 首先按照法律文件规定,银行卡冻结周期最长是6个月。 按照按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按照这个法律文件规定,如果他在银行卡被冻结了,那么冻结周期最长是6个月。
    拓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1.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2.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3.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4.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 法律分析:不可以,银行卡冻结,有关银行卡的一切操作都不能进行,比如转账,付款,还贷。需要向法院申请解卡。法院冻结会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工资卡被法院冻结,可以向法院申请生活费。
    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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